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6-03
【案例1】广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原主任孟振朋违规“挂证”兼职取酬问题。2021年1月至8月,孟振朋将其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挂靠于深圳某建设工程公司、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违规领取报酬共计5500元。2022年5月,孟振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案例2】平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黄建国违规“挂证”兼职取酬的问题。2012年2月至2019年7月,黄建国违规将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至建筑公司,兼任公司二级建造师并领取薪酬,且在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未按时整改,直至2019年7月,才将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建筑公司注销。2020年8月,黄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市政园林和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工程科科长徐某违规“挂证”兼职取酬的问题。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市政园林和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工程科科长徐某通过山东一中介公司,将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并在网上完成注册,明确兼职报酬为每年8000元。2024年6月,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4】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职人员王建滨“挂证”取酬的问题。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王建滨在笔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将自己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兼职取酬共计6万元。2023年5月,王建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