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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所有学生宿舍、全体住宿学生、学生宿舍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燃气燃油炉(酒精炉)、点蜡烛、点蚊香等。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等。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第七条 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第八条 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长时间离开不断电。
第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等。
第十二条 严禁其他可能对宿舍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