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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1:11 作者: 审核人:经贸学院1 点击:[]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所有学生宿舍、全体住宿学生、学生宿舍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燃气燃油炉(酒精炉)、点蜡烛、点蚊香等。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等。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第七条 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第八条 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长时间离开不断电。

第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等。

第十二条 严禁其他可能对宿舍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等。